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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多部门将“拉网”检查小区物业服务

报料人:brain | 发布时间:2012-08-20 09:30 | 地址: 珠海市 珠海华发新城

被称为济南物业新规定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自8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经半个多月,但由于许多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对新规了解都不深入等原因,使得新规在许多小区都还没有施行。近期,济南房管将会同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城管局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收费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物业企业、业主的广泛关注。物业服务等级如何确定、已入住小区服务及收费标准是否需要调整、如何确保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等问题,更成为关注和争议的焦点问题。另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与物业服务有关的投诉中,去年全年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投诉接近1/3,今年上半年相关投诉也在400件以上。物业企业能否正确掌握、运用新的服务和收费政策,关系到各个小区乃至全市的和谐稳定。

  “办法规定了五个星级服务标准,但是业主普遍担心的问题是,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服务是否能提高到标准水平?虽有指导价,但物业如果不按照收费标准收费怎么办?”上述负责人指出,近期将在物业行业内全面推行物业服务标准化、公开化活动,指导各物业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在小区内明显位置予以公开公示,方便市、区有关部门和全体业主的监督,完善物业企业行为监管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出现侵害业主利益情况的发生,近期济南房管将会同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城管局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物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特别是贯彻执行《收费办法》要求,公开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情况。对存在违规经营,侵害居民权益,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多收费、强收费、乱收费等业主反映强烈的企业,要进行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济南市房管部门还将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着手制定《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考核办法》,把行业大检查的结果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载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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