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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干小区保洁4年 一直被物业当“外人”

报料人:agogo | 发布时间:2013-02-09 23:04 | 地址: 武汉市 居民新闻

 

上图:屋内的东西被物业搬到过道上,可怜的孩子只能倚桌而睡。

左图:张祥贵拿到了两人一月份的工资。 梅建明 摄

6日上午,在南京卡子门映山菁华小区干保洁员的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称,自己夫妻俩一直在该小区干保洁,现在辞职了,但南京清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拖着不给1月份的工资。随后,记者来到该物业公司,在记者的见证下,张先生拿到了夫妻俩2000元钱的工资。张先生表示,自己与妻子每个月只有1000元钱的工资,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没有办理任何保险,要物业公司进行补偿。物业公司却称张祥贵夫妇与清茳物业公司签订的只是一个保洁承包协议,而非用工协议。

保洁员夫妇:工资低于最低标准,且没办保险

6日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位于卡子门的映山菁华小区,从一处地下室入口进去,在低矮的地下室里,张祥贵住在一间五六平方米的房子里。放眼望去,房间里基本没什么物品。

在一个角落里,张祥贵9岁的儿子正趴在一张小矮桌上睡觉,身上披着一件***的衣服。“前一天晚上,东西都被物管的保安搬出来,扔在过道边,这孩子哭了一夜,没地方睡觉。”张祥贵指着昏暗的过道对记者说。

张祥贵告诉记者,他与妻子到这个小区干了四年的保洁工作,但当初工资每月只有800元钱,去年涨至1000元钱。“小区共有11栋楼,几百户业主,只有我们夫妻和另外两个人负责全部的保洁,扫得不干净,还要扣钱。”张祥贵说。

张祥贵和妻子来自安徽的马鞍山,2009年就到映山菁华小区做保洁工作,物业公司一直没有给他们办理相关的保险,以至于张祥贵现在生病了,都不敢去看。张祥贵说,小区好心人看他们夫妻俩可怜,帮助他算了一个补偿方案,要求雇他的物管公司按这个方案付钱补偿。

记者看到,这张打印的纸上写着,物管公司因为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需要另行补发给夫妻两人8450元工资,算下来,离职及其它补偿共计2万多元。“孩子要读书,我要治病,去要一月份的工资,他们老是拖,这些补偿也不知道能不能要到。”张祥贵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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